根据《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学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信法社字[2023]2号),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能力测验等环节,现将我院2025年法学实验班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学实验班工作小组反映。
地点:社科楼406B办公室。
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