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伟,男,汉族,河南信阳人,2014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讲师,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社保科科长。
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就读于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4年6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获社会工作硕士学位,同年8月任职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担任社会工作专业专任教师。2016年12月任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团委书记,2017年8月调任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工作,2020年1月任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社保科科长。
主要承担《社会工作伦理》、《家庭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主持完成河南省社科联项目《社区融入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机制研究》,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互联网+”背景下高校教育信息化的现状及推进机制研究》,信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工作视角下信阳市扶贫开发模式探析》,信阳师范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等。在《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天中学刊》等学术期刊发表社区社会工作、城市融入问题研究领域的论文多篇。
多次荣获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工会会员荣誉称号;信阳师范学院2015、2016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获厅级奖励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