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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征信知识宣传
作者: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03-27 16:27

2004年底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以来,我校共办理贷款9390笔,贷款金额4249.84万元。今年,我校有贷款毕业生1146人,共贷款1893笔,贷款金额853.22万元。为了使广大学生熟悉还款程序、了解征信知识,清楚一旦违约将对自己的发展带来哪些不利影响,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还息、还款程序:

还息: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1日开始自付利息,每年1220日为全省结息日。请至少在每年的1217日前将本年应自付利息存入还款账户中(考虑到卡的年费和可能的利率调整,最好多存100元钱)。若还款账户出现锁定、休眠等情况,请于1130日—1220日持现金,按照贷款合同号到各地市指定农行还息。对于因未及时还息造成违约的学生,银行将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学生的违约事实,并在结息日后每月20日从违约学生个人还款帐户中扣收应自付利息。

还款:

1. 到期还款:请你至少在当批贷款到期日前3天将应还本金及利息存入个人还款账户,银行将于贷款到期日从你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利随本清)

2.提前还款:请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网(www.haedu.net.cn)—“助学贷款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年11月和12月不受理提前还款业务),如果一位同学贷款两批及以上的,请分批次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同一批次贷款本金必须一次性还清。

●提前还款具体操作步骤:

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登陆“助学贷款系统”后,在打开页面的左侧“学生贷款管理”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此时“助学贷款记录”项目中“申请状态”为“未登记”、“申请表”一栏显示“暂无”);

选择提前还款批次、还款日期(申请当天)后点击“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成功;

退出“助学贷款系统”。

打印“提前还款批复表

在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后,35天后再次登陆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 “助学贷款系统”查看,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批复,则“申请表”一栏显示“下载”,点击“下载”即可(没有电子签章的批复表无效,如果表上无章,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到指定银行还款。“还款批复表”有效期20,请打印“还款批复表”后,在有效期内带着批复表和本金到河南省内各地市指定的农行网点还款(如果本人在省外,可以委托省内熟人代为办理)。

●“助学贷款系统”登陆方式:

用户名:学校代码(10477)+借款人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123(请登录后务必修改密码,如果密码丢失可以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密码重置);

注意验证码中的英文字母要区分“大、小写”。

二、展期手续办理

如果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你可以申请办理展期,并于每年的101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由考入学校签字加章的《展期申请表》(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zikun.xynu.net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学院具体负责助学贷款工作老师处,各学院汇总办理展期贷款学生的《展期申请表》并签字加章后,于1016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为贷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如果因贷款学生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办理展期手续的,第二年可以申请补办展期,但将自付毕业当年71日至1220日的利息。

三、征信常识

1、什么是征信?为什么需要征信?

银行把各自掌握的关于你的信用信息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专门的机构给你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为的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建立你的“信用档案”,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无论你身在何处,征信……作为你的第二张“身份证”,如影随形。许多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因为诚实守信拥有了良好的信用记录,为自己的创业贷款或车贷、房贷等消费贷款开启了方便之门,从而使自己更快的享受了成功的喜悦。也有少部分人因违约承受了高额罚息,甚至被诉诸法院,同时因为信用记录不良,遭遇了银行拒办工资卡、拒绝贷款、不能出国等许多尴尬。

2、良好的信用记录会给个人带来哪些好处?

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一般而言,为保证收回贷款,银行只有在你提供了充足的抵押品后才可能给你贷款。如果你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可能使银行相信你会按时还款,即使你无法提供物质抵押品,银行也会给你贷款。因此,良好的信用记录如同“信誉抵押品”,帮助你获得银行贷款。

3、如何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你有拖欠的款项,请尽快将欠款付清。你需要建立自己的还(缴)款计划,及时归还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按时缴纳各种费用。否则,逾期还款等情况就会如实反映在你的信用报告中,对你的信用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四、答疑解惑

1、还款后银行打印的“还款凭证”是否需要交学校?

答:学生毕业离校前还款,还款后需要将“还款凭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本学院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各交一份;学生毕业离校后还款:此《还款凭证》不用再交给学校,学生自己妥善保存。

2、是否必须到各地市指定网点归还贷款?

答:根据农行反馈,目前只有各地市指定的银行网点能办理还款业务,所以贷款学生在还款时必须到各地市指定的网点归还助学贷款,若因在异地还款不方便的,可委托省内熟人代为还款。

3、因出差或工作性质等原因无法在结息日(1220)按时将贷款存入贷款帐户致使银行无法扣划形成违约会造成什么影响?

答:在结息日未能按时自付利息,银行即视为利息违约,并会将此违约事实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贷款学生必须将本年应自付利息提前存入个人还款帐户,以便在结息日时银行能扣划成功。

4、若毕业申请贷款时办理的银行存折(卡)丢失怎么办?

答:(1)若贷款时办理的银行存折(卡)丢失的,必须到开户银行(农行信阳市直属支行、民权南路33号)办理挂失、补办存折(卡)等手续,办理手续时须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自己是贷款的学生,并要求银行办理“贷款帐号变更”手续;

2)若确实不方便办理补办手续的,可于每年结息日之前(1130日—1220日)到各地市指定还款银行网点按“贷款合同号”还息。

5、还款时,同一笔贷款是否可以分批还?

答:根据相关文件及《贷款合同》规定,如果一个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多笔的,可以分笔还款,但同一笔贷款必须一次性还清,不能分批还。

6、如果贷款学生违约会有什么后果?

答:违约学生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学生。对于违约学生,银行、学校等贷款管理部门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将此违约事实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注意事项:

1贷款毕业生在离校前要确保贷款时办理的存折(卡)已激活(到银行修改过密码,且未被休眠、未被锁定)。因为学生贷款时办理的帐户初始状态为冻结状态,必须激活以后才能进行正常的存取款业务,若你的帐户未激活,银行在还本日、结息日将无法从帐户中扣收应付本金或利息,会给你以后的还款还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如果在结息日或还本日无法足额扣收学生的应付本息,学生即形成违约事实,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个人声誉、信用资质将受到影响,学校声誉也将蒙受损失,严重者将带来法律纠纷。

 

附表:各地市代理国家助学贷款主办网点信息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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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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