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拟申报的个人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经团组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我院推荐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人为:卞涵琪。
公示时间: 3月9日至3月14日
联系人:费老师
电话:0376-6393603
邮箱:1030709251@qq.com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团委反映。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