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4])相关要求,政法学院严格按照《关于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信院学字[2014])和《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意见》(信院学字[2014])对新老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认真组织,做出明确要求,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等程序,最终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2014年助学贷款初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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