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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3-2014学年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作者: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4-10-11 12:41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政法学院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成立以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祝军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尚红林为副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并根据学校通知的精神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出评定细则,以确保评定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积极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工作

由学院按照各班人数比例把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班,由各班班主任召开班会向同学们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标准、评选方法、申请方式等。要求班级及时反馈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合理之处应予采纳。

三、开展全面测评,杜绝弄虚作假

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开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测评。各班严格按照测评细则对班级同学的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进行测算,并排出名次,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基本依据。在班级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以此作为助学金评定的依据。强调综合测评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由班级依据综合测评结果,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的申报人员名单。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来确定国家助学金申报人员名单。

3.组织申报人员填写各项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确保上报资料的准确性。

4.由团总支秘书处、学生会办公室和学贷部负责材料的收集、分类,并上交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填写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5.要求各班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报告,并在其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6.在规定时间之前上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并收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存档。

四、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虽然井然有序的进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班级在宣传动员的过程中存在着对评定细则的误读、误解,或者是向班级同学讲解不清,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少数班级在确定申请人员名单过程中出现几位同学争一个名额的现象,影响同学感情,而且暴露出测评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即有些班级的测评工作不完全公开和透明。

部分班级对同学们日常参加的活动记录不详细、不明确,导致部分同学加分项和扣分项存在争议,对测评工作的进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对于以上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解决,以确保评优评先、综合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政法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国家、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严格依照评审条件,按要求评审和推荐,严禁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政法学院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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