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拟定对李猛同学进行特殊困难补助,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21日17:00以前实名向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团委反应。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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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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