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评选条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定工作已结束。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名单后附),公示期为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社科楼403反映情况。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8年5月18日
附: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审通过名单:
徐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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