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定工作已结束。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名单后附),公示期为2021年 12月10日—2021年 11月 1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社科楼411反映情况。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1年 12月 10日
附: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审通过名单:
王丹青 张梦迪 杨新异 杨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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