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精神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并结合《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由于原助学金获得者高歌入伍、刘恋休学而不能受助,现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等程序,将助学金转助给贫困生张凡、童安宁,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5日--2023年3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请与社科楼411王艳丽老师联系.电话0376--6393603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