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实际调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研究讨论,拟决定给予蒋伟齐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地址:社科楼411办公室,联系电话:0376-6393603。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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