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核实,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研究讨论,拟决定给予魏滢哲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向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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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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