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核实,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研究讨论,拟决定给予张庆洁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与社会学院反映。
联系人:魏老师
地址:社科楼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3603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6年6月22日
Copyright © 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2-2015,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电话:0376-639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