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团总支民主评选,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院公示,拟推荐法学专业2016级本科班的张明均同学为“自强之星”候选人。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一)11月2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仔细研究评选标准,决定采取先由各班级推选2个自强之星候选人,再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现场演讲评选的方式选出符合条件的个人,并及时将文件通知下达到各班级,要求各班级积极组织动员。
(二)11月3-11月6日,预选个人和集体准备材料阶段。
(三)11月7日上午,各班级将推荐人员材料上报至院系,11月7日下午展开评选活动,由各预选人员以现场演讲、PPT辅助的方式进行展示,最后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评选标准及现场表现拟选出自强之星1人。
(四)11月8-12日,将拟选名单于院系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11月13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系确定上报名单。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