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大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调动本院教职工的积极性,现依据《信阳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与《法社学院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全勤奖金额:按全年共500元奖励计,随绩效工资一次性发放。
二、非全勤奖金额:500元以下。
具体规定如下:
1.学校召开的大会、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和学术报告会、集体活动(含所在党组织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200元/次扣除。
2.因私请假:第一次和第二次按20元/次扣除;第三次及以后按50元/次扣除。
3.旷工:第一次和第二次按100元/次扣除;第三次及以后按200元/次扣除。
注:1、扣除金额不突破500元;2、因公请假、学校规定的休息日等不适用本办法。3、本办法从2018年3月1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