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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7-09-22 15:54

     一、学院简介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前身是政法学院。政法学院始建于1975年,原名政教系,是信阳师范学院最早创建的五大院系之一。1980年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2002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3年10月更名为政法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2016年9月28日,学校决定成立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原政法学院的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划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2016年10月27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第一届领导班子组建。2017年3月23日,信阳师范学院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中心并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目前,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拥有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信阳师范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学科平台。学生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68人,外国留学生2人。2017年,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专业与学科建设传承了原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经验,相融相助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省级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硕士点,在此基础上设置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研究方向。法学与社会工作两个专业正是依托创立较早、教学科研实力强、积淀深厚的思想政治教育国家级特色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逐步形成了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结构比较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科研、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4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7人,在读博士教师3人。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1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互聘“双千计划”人才2人、中国法学会理事6人、河南省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河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1人、河南省教学标兵3人、河南省师德标兵2人、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3人。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注重双师型队伍建设,聘请了市、县法院院长、检察长、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12人为兼职教授。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秉承和弘扬“厚德崇实、善学敏行”的师院精神,德法兼修,坚持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教育观念创新为先导、社会需求为导向、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学生全面素质教育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重视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与当地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社区、社工机构建立了稳固实习基地,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定了实践平台。毕业生考研率达26%以上,司法考试通过率达20%,社会工作师通过率达12%。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为人诚实、工作务实、素质优良,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科研氛围浓厚,老师们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近几年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省部级项目12项,出版论著10余部,参编十二五、十三五省级规划教材8门教材16部。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注重学术交流,先后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法学院系进行学术交流;2016年9月,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携手进行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

信阳师范学院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中心成立于2011年。中心以研究农村综合改革为鲜明特点,主动加强与中共河南省委农办、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和信阳市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中组部党建研究所重点调研课题,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智力支撑。中心跟踪观察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最新进展,积极参与相关专题调查研究活动,抓住带有共性的关键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政策应用研究,为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决策参考。

传承辉煌,历久弥香。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全院师生决心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迎着高等教育改革新的浪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内涵建设,强化“教学立院、科研强院、人才兴院、制度治院、民主建院、合作助院”的理念,努力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谱写“教学工作上水平、科研工作求突破、团学工作出品牌、各项工作上台阶”新篇章。为法治人才、社工人才培养,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 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第三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在201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9月24日-9月27日可提前进行预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准考证打印

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六、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见考生准考证。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8.对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9.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以培养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1.学习年限:3年。

2.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3.学费:根据国家规定,2018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4.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的有关规定。

十、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   邮政编码:464000

学院部门:法社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  

电话:0376-6393836                    联系邮箱:fasheyjs@163.com

学校部门: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人:周明成

电话、传真:(0376)6391259            联系邮箱yjsc1259@163.com

 

 

 

 

 

 

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领域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和加试科目

0351法律

10

 

 

002法学与社会学学院(6393836)

10

 

 

035101法律(非法学)

01(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法理学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①刑法②民法

035102法律(法学)

01(全日制)法律(法学)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法理学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①刑法②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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