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团委《关于做好2023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分团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各班团支部民主评议,学院分团委审核,拟批准以下2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发展为共青团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毛赫 胡柯营
公示期:4月13日至4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社科楼411反映情况,电话0376-6393603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分团委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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